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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宣商协字〔2014〕02号
创建时间:2014-02-12 16:26

宣商协字〔2014〕02号

关于下发宣城市商业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协会领导班子的团队作用,切实提高协会工作的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树立协会良好的整体形象,更好地为会员服务,特制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1、会长办公会议每二月召开一次,遇到突发或者特别重要的事情可临时召开。

    2、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法律顾问组成。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可邀请担任名誉职务的领导及顾问单位代表参加。

    3、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主持,也可由会长委托其他副会长主持,秘书处召集。

    4、会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秘书处工作汇报;审议秘书处提出的工作方案;讨论研究协会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短期工作活动安排;决议协会运作的重大事项;检查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总结阶段性工作的经验教训;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讨论研究协会理事会成员提出的新的建议和协会日常运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商讨解决会员提出的各种问题和困难;通过新入会的会员名单以及不在协会工作计划中安排的各类活动及相关事项。

    5、会长、副会长参会原则上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先向会长或秘书处请假,取得同意后可以委派他人参加并在会上表达本人对议题的意见。

    6、秘书处在会后的会议纪要中通报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一年内二次无故未参会者,视为自动退出在协会中担任的职务。   

    7、会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协会秘书处在会前根据协会的工作情况和会长、副会长的有关提议整理,(重要问题事先酝酿和沟通)并在会议召开前通报给各位参会人员,各位参会人员须做好会议前必要的准备。每次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并由秘书处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特此通知

                                                                宣城市商业协会

二O一四年二月十二日